没有水,没有食物,四人随波逐流。7月20日,十八岁的帕克因为饥渴难耐,偷偷喝了海水,病得奄奄一息,蜷缩在一边。7月25日,大家都要坚持不下去了,船长达德利在绝望之下,提议四人抽签,决定谁先死,以救活其它人。布鲁克斯反对抽签,船长就用眼神示意布鲁克斯看着昏睡着的帕克,并怂恿史蒂芬斯说:“没有其它的办法了,只能用帕克救大家的性命。”

史蒂芬斯用小刀刺破了帕克的颈内静脉,杀死了他。后来的几天,这三名船员吃喝着帕克的血和肉,直到第二十四天,船长在获救当天的日记中写道:“当我们吃着我们的早餐时,一艘船出现了……”。这个早餐就是十八岁帕克的尸体。他们被德国船救起,很快回到了英国,接着遭到逮捕,以谋杀罪受到审判。

经过激烈的争论,最后法院宣判他们有罪并处以死刑。后来英国女王对他们进行了特赦,将刑期减至六个月。后来达德利移居了澳大利亚,他到死都觉得在这种情况下,他们做出的这种决定是无罪的。而到现在该案件仍引发着许多人的思考。

支持杀人的的理由,主要是: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,为了让大多数人活下来,有人必须做出牺牲。况且,帕克是一个孤儿,没有家庭需要赡养。其他三名船员,都有家庭,救活了这三个人,也救活了三个家庭,与三名船员有影响的亲人都得到了利益,这不仅是一条生命对三条生命,而是一对十,一对二十,甚至更多。牺牲帕克,获得的总体利益,累积起来是最高的。因而,杀死帕克是正确的。

反对杀人的声音同样存在:谋杀就是谋杀。杀人这种行为,永远都是错的,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其他人的生命掌控在自己的手里。人吃人,即使增加了社会的“效用”,这行为本身在道德上也是不足取的。每个人都有与生俱来的生命权,这不是用来追求“效用”的工具,没有人能够剥夺。如果杀人行为被允许,身处社会的每个人都将惶惶不安,就像这些船员,杀死了帕克,他们还会再杀死下一个最弱的,如果不被获救,只要“由头”还在,杀人不会停止。

有关该案件的争议一直存在,如果你是一名法官,你会如何审判?

图文编辑/宋析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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