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知县和县令其实是两码事,一字之差,意义却大不相同
在唐朝之前,县令确实是县级最高长官,但有个重要前提:只有户籍超过1万户的大县,主官才能叫县令。如果是人口不足万户的小县,最高长官只能称县长,就像现在的地级市和县级市区别类似。
唐朝人口爆发增长后,县令实在忙不过来,朝廷就设置了知县事这个临时岗位。从字面看就是暂代县务的意思,这也是知县称谓的起源。到了宋朝,赵匡胤改革官制,逐步取消刺史、太守等职位,正式确立知县为朝廷委派的县级主官,还配置了县丞、主簿等副手。这时的知县权力很大,既要管民政还要抓军事,属于正七品官员。
元朝时知县改叫县尹,明朝朱元璋又恢复为知县,还是正七品,这就是民间常说的七品芝麻官。清朝基本照搬明朝制度,所以我们在清宫剧里听到的都是知县。
总结来看:县令一般是地方选拔的官员,而知县是中央空降的干部。这一字之差,反映的其实是中央对地方控制力的变化。下次看古装剧时,不妨留意下这个细节,就能看出剧组是否用心了。
(本文由历史爱好者小飞整理撰写,转载请注明出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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